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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市契税交易所征收窗口服务指南
来自:南昌市房地产信息中心 点击数:15656次 加入时间:2007-05-26
 

一、契税征收所需资料
① 房屋成交明细单原件及复印件,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;
② 原房屋为商品房需带契税完税凭证,未缴纳契税的需携带原购房合同补交契税;
③原房屋为自建房需带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、产权证;
④原房屋为房改房需带产权证;
⑤原房屋为继承房需带继承公证书;
⑥原房屋为拆迁安置房需提供:拆迁安置协议书;结算清单。
其他:
⒈产权证上的地址与土地证、建设用地(工程)规划许可证地址不符的,须提供派出所证明;
2.拆迁房的超面积部分,按拆迁安置协议书和结算清单补交超面积部分契税;
3.如无原件,所提供复印件经南昌市房管理局档案室加盖公章认可与原件相符,可视同为原件。

二、契税税率及其适用范围


三、契税缴纳程序
契税征收窗口受理 → 征收窗口出单 → 银行窗口缴款 → 开票

四、服务热线与监督电话
服务热线:0791-6692245
监督电话:0791-6692235

南昌市契税交易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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