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手续的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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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月16日,我市举办了2008年度第一次经济适用住房公开摇号活动,产生了2000户获得实物住房购房资格的中签家庭。我办曾于2009年4月和6月两次发出通知,要求中签家庭在4月15日-6月30日前往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,但少数家庭因故至今尚未办理购房手续。现特再次通知,请未办理购房手续的中签家庭务必在2009年7月31日前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,逾期未办理的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有关规定,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,且在2年内不能再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。
特此公告。
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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